江西吉安皮利伟冤案之重大违法(一)
皮利伟涉黑案在自2020年6月案发,也就是我们所说的“605专案”成立开始就引发了社会关注。不仅如此,案件本身还被贴上了所谓“金融系统涉黑第一人”“厅官涉黑”“皮氏家族”等等一系列的标签。可是真实情况到底是什么呢?用皮利伟自己的话来评价这案件再合适不过了。
“这是建党100周年、建国72周年以来,发生在红色土地上的一起最大冤案,45个普通劳动者被蒙冤羁押长达32个月,被羁押人数之多,羁押时间之长,在法治中国的历史上绝无仅有。”
首先,从立案来看。本案的源头,立案就是错误的,根本不符合立案条件。立案源起一个叫谢某才的老赖诬告陷害。不得不说,谢某才是非常了解我国扫黑除恶政策的,也非常了解一些办案部门是有政绩需要的,是好大喜功的。于是就写了一篇洋洋洒洒的举报信,很快就迎合了一些办案机关的政绩需求。办案单位拿到举报信后一看,发现举报信中的皮利伟“伪造交通事故现场,把人放到轮胎下碾压”,还安排两个弟弟各自带一帮人,帮他摆平各种事情,说什么迫害了杨某辉,迫害了李某,迫害了这个,迫害了那个,然后又说他自己如何被皮利伟迫害。
很快,侦查机关在没有深入调查的情况下,就向上级、向江西省公安厅汇报皮利伟涉黑,骗取了省领导的信任,领导误以为在我们的红色圣地吉安,真的从出现了一个只手遮天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便成立了一个“605专案组”。
605专案组成立之后不久,便是大规模的抓捕,2020年6月23日第一批就抓了七八十个人,非常的多,其中那些最后被筛选掉的人是非常幸运的。但其实按照这个案子的指控标准,那筛掉的那几十个人也都可以拉进来凑数的。所以,他们很幸运,躲过了这一劫。
大规模抓捕之后,第二个重大违法接着就发生了——公开违法的征集犯罪线索。605专案组在网络上、媒体上大肆散布打掉了一个以皮利伟、皮冬根、皮冬云为首的涉黑组织。大肆造势之后,已经造成了很多证人证言的污染,甚至影响了同案的被告人。同案被告人曾某锋的笔录还有同步录音录像显示,侦查人员让他评价一下皮氏家族,他本身就是被公安认定的组织成员,公安说他参加了皮利伟的黑社会。曾某锋就说,“我进来之前我在抖音上看到,抓了他们一伙人,说皮利伟他们是黑社会。”因此,他对皮利伟是黑社会的这个评价,他是从抖音上看到的。大肆渲染、报道所引发的连锁反应就是因为皮利伟的身份非常特殊,很多媒体、舆论,在谢某才等人的推波助澜之下,跟进报道说皮利伟是央企高管、金融系统涉黑第一人,报道中充斥着各种谣言、各自子虚乌有的事实,但类似的报道涌现网络之后,给吉安当地人民群众的一个印象就是皮利伟已经是被认定成了黑社会。
这向社会传达了一个非常重大但错误的信号,要注意,发布这些公告、这些新闻报道的时间是6月23日立案之后没几天的时间之内,也就是说,关于本案真正呈现在本次庭审当中的用于指控犯罪的这些证据,基本都还没有收集的情况下,办案单位就使得吉安市的人民陷入一种错误认识当中,也给领导们造成了一种错误的错觉,就是他们已经先入为主的下了结论,提前宣告胜利了。
侦查机关在侵犯皮利伟等被告人名誉权的同时,还造成了更大的危害,是什么呢?就是他们把他们自己也绑架在了这种宣传当中无法脱身了。这便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后来出现了大规模的非法取证、刑讯逼供、伪造证据、拔高凑数。因为他们已经把牛吹出去了,已经向领导做了假汇报了,社会上也完成造势了,提前把结论公之于众了。既然刚立案就把结论摆在了领导的桌上,如果最后定不上黑,那他怎么向领导交差呢?怎么向人民群众交差呢?只有硬着头皮上,这就是为什么说违法征集犯罪线索就是第二个重大违法。
虽然这样的做法,现在好像已经司空见惯,各个地方的公安都在这么做,但是我们看一下哪一条法律规定允许公安机关这样去做。对于公权力而言,遵循“法无授权即禁止”的原则,既然没有法律规定,没有授权,他们凭什么这么做?我们作为公民,是不是也能在网上公开征集某些办案人员的违法犯罪线索呢?我们是私权,按道理更可以,但是如果我们一旦这样做,那很有可能被寻衅滋事。